安工学院“无人直升机”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安工学院“无人直升机”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为强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消防工程、安全工程等学科专业实训能力,培养学生的科技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等,提升学科和专业建设质量,拟采购无人直升机平台。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对该项目采取比选方式确定工程实施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工学院“无人直升机”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安全工程学院(具体由甲方指定);
3. “无人直升机”平台招标参数:见附件所示;
4.比选办法:综合评审;
5.最高限价金额:30万元人民币。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及信誉;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相关资质);
4.比选响应文件、技术方案及清单报价(3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报价以及所能提供货物的范围确定中选人,并在中选结果公告3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五、比选材料的获取和递交
1.参选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材料原件(需密封)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安全工程学院许老师。
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8: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3.发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评分标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40% |
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40%*100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50% |
50分 |
①完全符合比选附件要求,无任何负偏离得50分; ②与比选附件“*”要求有指标负偏离的,一项扣4分,其他每项扣1分。 |
3 |
实施方案5%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服务方案,包含针对本项目的1.实施服务方案,2.运输与配送方案、3.货物质量及保证措施、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5.安装与调试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描述有瑕疵或漏洞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售后服务5%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投标人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承诺;2.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3.提供售后人员配置安排计划;4.提供故障处理等的响应时间安排计划;5.提供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描述有瑕疵或漏洞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七、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安全工程学院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水镇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194776781
附件:安工学院“无人直升机”平台招标参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航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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