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航空工程学院座舱空气采样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为推进飞机座舱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平台建设,改善飞机环控实验室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拟购买一批座舱空气采样分析设备。本着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经航空工程学院研究决定,本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航空工程学院座舱空气采样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航空工程学院天府校区;
(三)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4.00万元。
三、参选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内容技术要求与评分方案
参选单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邮箱745847069@qq.com,通过资格审核后,采购方将发送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评分方案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电子版。
五、参选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比选响应文件、技术方案及清单报价(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二)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参选单位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六、比选材料的获取和递交
(一)本次比选采用纸质版投标,投标参选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材料递交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B2栋航空工程学院7075房间;
(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00时整(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本次比选相关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五)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办法
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开展比选工作。评选专家组从价格、技术响应、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中选人。
八、中选通知
中选结果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公示3天,同时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九、特别说明
无
十、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福田街道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15883836969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航空工程学院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