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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实验桌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本项目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实验桌采购项目,参照国内同类院校的标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服务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实验桌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实验桌。

3.交货地点: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5.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6.最高限价金额:19.14万元人民币。

7.项目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17:00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的原件)发至报名邮箱:136013346@qq.com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服务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响应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文件要求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者请于2024年7910:30前将以下资料递交至指定地点: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有);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单(加盖鲜章的原件);

6.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商务服务承诺书(参考评分办法,格式自拟);

7.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参考附件1,按评分办法逐条说明,格式自拟);

8.提供承诺函承诺交货产品与响应文件一致(参考评分办法,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四)比选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份数:比选申请文件均应逐页编制页码,并确保页码的连续性,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纸质文件3份(一正两副)和电子文件1份(U盘)密封至一个密封袋中现场递交。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比选接受现场递交和邮寄递交(邮寄方式见文末,为免遗漏,邮寄后请电邮告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西区39栋3706

3.截止时间:现场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791030,邮寄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79103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4.密封袋上注明以下标识: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实验桌采购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2)20247917:00分以前不得开封。

       在比选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否则比选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1.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西区74栋205。

2.比选时间:2024年791700

3.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序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分值取整,最小基数为1分)

得分

1

报价

部分

30分)

30分

本次比选报价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第一得30分,后续每个排名扣5分,以此类推(若各比选报价全部相同,则均得20分)


2

商务

部分

10分)

保修时间

5分)

比选申请人承诺售后服务,采购设备、服务质保1年(承诺5分,否则0分)。


维修措施

5分)

比选申请人承诺售后服务,24小时接听保修电话,3个工作日以内到场维修(承诺5分,否则0分)


3

技术部分

60分)

60)分

1. 根据实验桌技术参数1样式要求符合情况最高(20分)

2. 2、根据实验桌技术参数2电气性能要求符合情况最高(5分) 

    3、根据实验桌技术参数4材质要求符合情况最高(15分)

    4、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0分)

    5、有实验桌第三方检测报告(10分)


4.公告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采购资讯栏发布。

5.递交截止后,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材料进行评审,并将中标结果公告三天,不负责解释落选原因。

(六)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1.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2.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转做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方式:

1.联系人(收件人):罗老师

2.联系方式:13608105783

3.邮寄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邮政编码:618307        报名邮箱:136013346@qq.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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