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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团体标准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团体标准制定咨询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团体标准制定咨询服务

2.项目简介:为了丰富科研和教学实验条件,满足相关科研项目工作需求,进一步完善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建设与发展基础设施,依托2022年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民机复合材料结构维修研究中心项目开展。根据任务书计划及相关科研项目安排,目前项目组需要制定团体标准“飞机复合材料蒙皮激光除漆的材料与工艺评定”,因此需要委托单位进行“团体标准制定咨询服务”。

3.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部。

4.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参选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30至2023年3月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在递交比选材料时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1.比选材料应按照“第三项”要求进行准备。

2.比选材料的递交方法: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通过邮件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版发送至邮箱:745956419@qq.com,进行报名。

3.比选材料的递交及开标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8:00;开标时间及比选方式另行通知。

4.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比选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2.联系人:王文轩   电话:18995521019

3.联系邮箱:745956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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