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注意事项(人事处)
来源:cicro 发布人:cicro 点击数: 点击数2:4135 发表时间:2005-11-01 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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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有关申报人员:

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日为各单位材料上报时间。各单位将材料(含评审费每人300元)统一收齐后,由专人上报学院职改办。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单位应注意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包括照片张贴、意见签署、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等。“评审表”或“申报表”按设置的表格大小采用双面打印,一定注意材料的美观性。

二、报送四川省参加评审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资格的人员,其《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的电子版拷贝一份(原材料清单份数要求不变)到学院职改办。

报送四川省参加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其《四川省中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的电子版拷贝一份(原材料清单份数要求不变)到学院职改办。

三、报送民航总局参加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资格的人员,其《民航高等学校教师申报职务情况简表》、《民航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人员汇总表》的电子版拷贝一份(原材料清单份数要求不变)到学院职改办。

报送民航总局参加评审一级飞行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其《民航飞行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的电子版拷贝一份(原材料清单份数要求不变)到学院职改办。

报送民航总局参加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其《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历表》(本表按清单要求只提供一份打印件)的电子版拷贝一份到学院职改办。

 

                                学院职改办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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