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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实训用地面直流电源设备购买比选公告
来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发布人:李游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26 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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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现航空工程学院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学院实训用地面直流电源设备采购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实训用地面直流电源设备购买项目。

2. 资质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正规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4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参选人报名

3.1  报名时间:2020526日至2020531,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3.2  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在递交比选材料时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果属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材料的递交

5.1  比选材料应包括实训用地面直流电源设备主要关键参数、报价、公司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等;

5.2  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53117:00

5.3  比选材料的网络提交方法:参选单位于531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发至联系人邮箱。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5、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报价以及所能提供货物的范围确定中选人,并在中选结果公告3天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6.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15883449712

       吴斌        联系电话:13689637116 

联系邮箱:158834497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