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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劳务派遣业务比选公告
来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发布人:陈刚 点击数: 点击数2:513 发表时间:2020-04-23 08: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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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因工作需求,本着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对劳务派遣业务合作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劳务派遣业务

最高限价: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限额60/每人每月

二、项目服务期

计划时间:20205月—20215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国内劳务派遣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为劳动用工、社保缴纳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者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民事案件;

6.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7.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服务范围能覆盖学校相关分院;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由于疫情原因,不进行现场比选,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42716:00(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以邮寄形式送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比选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报价单(加盖鲜章的原件)、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资质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比选申请人同时须将比选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比选人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607059985@qq.com

截止时间202042716:00

邮寄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对参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选人,并将评选结论通过网上进行公布,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发布公告的媒介: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话:0838-518211218782066773

附件:比选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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