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资讯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门禁考勤系统比选公告
来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发布人:飞机修理厂 点击数: 点击数2:488 发表时间:2019-07-12 14:30:52
字号: [双击滚屏]

为确保工程质量,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拟对飞机修理厂门禁考勤系统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建设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院飞机修理厂

2、采购范围:门禁、考勤设备及相关软硬件。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计划工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15日历天。

5、包组划分:共1个包。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比选文件发出首日有效期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截止比选文件发出首日有效期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截止比选文件发出首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91号)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要求持以下证件:

2.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3组织机构代码证;

2.4税务登记证;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无需购买。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如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收取保证金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19年7月19日9:3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91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办公楼二楼203会议室)。

3、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

地  址: 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91号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0838-5182802